北京山西等地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需加强火源管理
发布日期:2014-03-17   阅读数(
   中国气象网讯据国家林业局网站消息,3月14日16时,山东省烟台市栖霞市唐家泊镇后野村发生森林火灾。经扑救,明火于14日22时扑灭。15日15时,因突起大风,火场死灰复燃。目前,火势已得到基本控制。另外,3月14日下午,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狮子坪乡下庄科村发生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4公顷,已于14日当天扑灭。15日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和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的两起森林火灾,经全体扑火人员扑救,现已全部扑灭。

  根据中央气象台3月16日18时发布的森林火险气象预报显示:3月15日16时至3月16日16时,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内蒙古、西藏、陕西、甘肃、宁夏、安徽、湖北、湖南、江西、福建、四川、云南监测到热源点。
  预计,2014年3月16日20时至17日20时,北京西部和北部、河北北部、山西东北部、山东半岛东部、四川南部、云南中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较高,其中,四川南部、云南中北部等地的局部地区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高,请各有关单位严加防范,加强火源管理,确保林区安全。

  另外,2014年3月18至19日,北京西部和北部、河北北部、山西东北部等地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将降低,上述其它地区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将维持。

  护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放野火烧山、赶兽、驱蜂;

  2、不准在林区烧山取暖,烘烤食物和烧饭;

  3、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丢烟头;

  4、不准在林区烧香,烧纸,放鞭炮;

  5、不准在林区熏鼠洞、蛇洞、兽洞;

  6、不准在山边烧地坎,田埂;

  7、不准在山内玩火;

  8、不准放野火垦荒,烧牧场,柴场;

  9、不准在夜间用火把照明赶山路;

  10、不准在山边林内烧木炭,烧灰积肥。